和别人探讨了两个例子
一,送快递送外卖,一个月见一次对象
首先声明,并不是歧视快递,外卖工作人员,社会是由各个阶层组成的,每个在为社会做贡献,不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都是值得尊敬的。
我认为,这种劳动,虽然挣钱,但是属于卖命,对人生没有意义,不可能送一辈子,甚至劳累过度,影响健康。当然他们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不过我认为,他们的幸福是因为爱,而不是因为物质生活,也许女认为男足够努力就够了,可是这样卖命,真的值得吗?同样是卖命,为什么不做更有发展的选择呢?
他认为,人家幸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认为我悲观,只看到不好的方面
另外又举了拾荒夫妻的例子
同样,我觉得,他们的幸福只是因为爱,或者是生活的无奈,家庭的担当。我认为他们的生活是艰苦且受罪的,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生活的权利,但如果是我一定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请问,是我悲观吗?突然觉得人生观被颠覆了。如何改变呢?认为人间都是满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