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释系数为三分之一的意思

系数可不可以为-2.求解释系数为三分之一的意思

第1个回答  2011-10-17
请教务处同志为我们示范——如何只用1/3的工作量上好一堂公选课?

最近学校发布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一稿)》(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公共选修课工作量的计算,我们认为非常荒谬。首先,公选课的课程系数只有0.6,这个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公选课不重要吗?我校声称要建设以人文艺术见长的大学,而学校《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也指出:“公共选修课为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类教育课程。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智能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我们就靠这0.6的系数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吗?

那么,公选课对教师知识的要求比较低吗?历来大学里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是以专业技术职称来加以评定的,从来还没有哪一所大学敢公开以承担专业课还是公选课这一标准来评定教师的高低。就以应用语文(大学语文)为例,(注)教材主编徐中玉先生在前言中说:

由于一些同志对“大学语文”课程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偏见,将“大学语文”视作无须或不能发挥专长的低级课,似乎认为这门课任何人都可以教好。他们在职称评定、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的评价上,得不到平等对待。因此,一些教师觉得委屈,积极性受到影响。这种偏见非常有害于大学语文教师队伍的正常建设与健康发展。

事实上,“大学语文”是一门综合性强、难度很大的课程。需要学问渊博、经验丰富、热爱教学的教师来担任这门课。一个人要达到这种境界,绝非易事。一个根本没有教过这门课的人,如果存在不屑教这门课的念头,实在缺乏自知之明。就我自己来讲,我学过大学语文,也教过多年大学语文。1934年教我“大学语文”的老师,是当时著名的楚辞研究专家游国恩先生,在此之前是沈从文先生。我的其他老师如冯沅君、陆侃如、钟敬文、李笠等先生,都多次教过这门课,更老的前辈如郭绍虞、朱东润等先生亦是如此。听说在过去的清华大学,还一定要最有经验的教师如朱自清、吕叔湘等先生担任这门课,很多人想教还轮不上。

当然,说公选课与专业课完全没有区别,那也不符合事实。一般说,公选课由于重复课多,因此在备课上相对工作量少些,通常专业课备一次课只能上两个班级,而公选课则可能上到四个班级,所以以前把公选课的课程系数定为0.8,教师们并没有异议。但是再折扣也不可能折扣到0.6,况且后面还有一个重复课0.8的折扣(这个折扣主要也是针对公选课的,因为专业课平行班少,公选课平行班多),这样重复折扣之后,公选课的系数实际上就成了0.48。《办法》说:“主讲教学工作的内容包括:a.备课。含教材选定、讲稿编写、教案编制、教学日历及实验任务书填写等。b.主讲。含课堂讲授,上机指导、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答疑等。c.教学总结。含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教学小结、试卷整理与存档等。”“主讲教学”的概念并不排除公选课,是对专业课和公选课提出的共同的要求,那么简化一下,无论专业课还是公选课,教学工作主要都是由备课、上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三块构成的,按照一般的计算,一个认真的教师花在这三者之间的工作时间大概是4:2:2,也就是备课4课时,上课2课时,课后辅导批改作业2课时。假设专业课教师教两个平行班,那么要完成每周8节的工作量,就须上两次课(每次每班两课时),其工作时间为:

(4+2×2+2×2)×2=24课时

而公选课教师则可能是每周同一次课重复上四个平行班,所以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备课会比专业课教师少一次,但除此之外,上课时间,课后辅导批改作业时间都不会也不应该比专业课少,其工作量计算为:

4+(4×2+4×2)=20课时

所以,假如把公选课系数核定为0.8,还是说的过去的,但是核定为0.48就毫无道理了。不过,这还没完呢,接下去《办法》又规定各类课程教学班标准人数为:一般课程40人;公共选修课60人。这里,教务处的同志是否把公选课与讲座课的概念混淆了,讲座课因为是学术报告的形式,一般无须组织课堂教学,也没有课外辅导,所以不怕人多,千人以上也没有关系。但是,公选课不同,上面分析过,公选课在备课方面可能每周会比专业课少一次,但是其他两个环节就没有任何不同,上课时间能比专业课少吗?不能。课堂组织教学会比专业课轻松吗?不会(由于学生对公选课不如对专业课重视,所以课堂教学组织的难度会比专业课更大)。课后辅导批改作业可以比专业课轻松吗?不可以(除非学校明文规定公选课可以少做或不做作业)。如此一来,60人的教学比40人的教学工作量不是大了50%吗?工作量加大而课程系数照旧,也就意味着又打了一个66%的折扣,至此,公选课已经打了三个折扣,变成:

0.6×0.8×0.66=31.68

也就是说,公选课教师的工作量评价,已经不足专业课的三分之一。我们想请教教务处的同志,公选课的教师如何才能做到用不足三分之一的工作量来保证与专业课教师同等的教学质量,也许你们可以组织一次公开课,给我们做个样子。我们学校要想建设“新大学”,要想“跨越式前进”,绝不能闭门造车、凭空想象,而应该认真调查研究,向兄弟院校学习。下面我提供一些兄弟院校关于公选课课程系数规定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网上公布的,教务处同志完全有条件获得比这更多的信息。

● 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规定全校性公选课与一般课程的系数均为1,只是一般课程还可以增加学生数超过标准班人数的系数,而公选课不增加。

● 山东农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公选课系数又有细分,其中大学语文与专业课系数相同,都是1.0,只是在班级人数上比专业课多(专业课60人,大学语文90人)。

● 福建农林大学,专业课和公选课课程系数都是1,班级学生数也都是50人(惟有公共基础课是60人)。

● 山东科技大学《定编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专业课课程系数为1,公选课课程系数根据班级学生数而定,其中30~49人为系数1,大于或小于这个人数则分别增加或减少系数。

● 大连大学教务处《教师工作量标准及计算办法》,课程系数不区分专业课和公选课,教学班人数也均为30,并注明:“公共选修课:30人。招生人数不足标准班人数的按标准班人数计。”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暂行方案》规定课程系数,专业课为1.4,公选课为1。

● 武汉科技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规定课程系数,一般课程取1.0;教务处安排的全校性统考课程取1.1;公共选修课计算工作量时,按最后参加考试人数折合班级数计算,折合班级数=学生人数/45。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各类课程系数:一般课程系数为1;开设新的专业课的课程系数为1.2;使用外文原版教材且用双语或外语授课课程系数为1.5;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不再加计课程系数,改为支付多媒体课件制作费,每学分1000元。

● 延边大学《2005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课程系数根据班级人数多少浮动,公选课在1至1.5之间,专业课在1至2.0之间。

注:在我校教务处制定的课程表上,只有“应用语文”而没有“大学语文”,而人文学院实际授课中,都是上的“大学语文”。据了解,最早这门课是“大学语文”,后来为加强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而改为“应用语文”,这其实是当时普遍存在的以工具理性冲击人文教育的一种思潮,现在已很少有大学这样做了(考虑更周到的做法是或单设“应用写作”课,或把“应用写作”纳入进“大学语文”)。所以我们也曾多次向教务处提出更改课程名称、使之名副其实的建议,但这个建议似乎并没有被考虑。(参看我个人网站上的《“大学语文“还是“应用语文”?》一文,http://www.eyjx.com/eyjx/1/ReadNews.asp?NewsID=51。)现在就算是“应用语文”,那么课程系数应更增加才对,因为“应用语文”实际上是“应用写作”,需要让学生做大量的练习,教师批改作业的工作量也会非常之大,因此应该套用写作课课程系数为1.2这一条才更合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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