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3-09-0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corps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简称“武警内蒙古总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最早创建于1947年5月,于1983年1月重新组建(正师级),1999年1月调整为副军级;主要担负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的警卫和重要目标的守卫、守护、看押、看守以及城市武装巡逻、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等勤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