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5个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提出离职需几天?是否要赔偿我两倍工资?

如题所述

  进公司5个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事前通知用人单位,要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补缴社保,支付补偿金,可以要求从第二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若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凭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28
  | 一、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向你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从你进公司的第2个月起,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按你情况,你可以要求4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水平=本人月工资(元/月)×月数。
  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根据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当地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因此,你必须弄清楚你要求的是什么类型的社会保险。
  实践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按当地社保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缴费,且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则由用单位全额缴费,劳动者不缴费。
  三、离职。
  合法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你可以依据下列规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四、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的14种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其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中,仲裁机构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单位与你之间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若不提供或者提供不了,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而你只要举证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5个月的事实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0
你可以立即离职,理由就是单位不交保险,不签合同。你可以主张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半个月工资工龄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交保险。
第3个回答  2011-12-20
1、试用期内是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3、“没有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解决。因为 “没有缴纳社保”,你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项)
第4个回答  2011-12-21
您主张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后 随时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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