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欠钱不还 如果我把她起诉了 她会不会坐牢 是不是她坐牢了就不用给我还钱了

如题所述

  对于民间借贷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欠债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偿还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确无能力偿还的,可中止偿还,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但不会坐牢的。
  1、《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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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6
民事纠纷,不会坐牢,最后结果是法院判她还你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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