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谈了几年,2011年5月4日领的结婚证,可是我们结婚后感情不和,双方每天吵架,最后妻子提出离婚我同意了,但是回去办手续什么的,结婚证还有户口本全在女方家里面,女方家让我们必须赔偿才能离婚,我们结婚时间本来就短,无财产,无小孩,而且工作什么的都是我男方家出钱帮忙找的,父母对妻子也很好几年女孩花钱比较手大,没事情老给她钱。而他家里面结婚后就没管过而且一再的问我们去索要。。
因为女方谈的时候打过个孩子,所以他家人也追这个这个事情要求必须多赔不然不愿意。
我去和他家里里面协商愿意赔一些钱给女方,但是他们直接要60W,不然不愿意离婚,而且我妻子是愿意离但是他家人必须要给钱才行。
我想问下赔偿多少钱才 合适呢,或者怎么才能跟他们法院提出离婚呢。
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起诉离婚时,通常只有以下几种情况过错方才需要赔偿无过错方:①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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