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了一家店面做生意,因为其他原因想转让出去(合同上是可以转让的).可房东却说我可以转让但是下来接手的人不可以转让了.就因为这个条件我的店面几乎没有希望在转让出去了.这就意味我从前面租房人转让过来付的转让费就全损失了.我想问下这样做房东是否合法.
房东那里是没什么可谈了.我找了几次了,他们死活不松口.他的意思是国外没有转让这种事,要亏也只有我自认倒霉.我真想去法院告他们.
天生好斗你没有理解清楚,我现在是从前面一个承租人手里转让过来的这个店面,前面的合同都有可以转让的条款,后来我和房东再签合同还是有可以转让的条款,但是没有约定我的下家不可以转让的条款.现在房东的意思就是我可以转让给别人,但是别人不可以再转让了.因为这样的条件,下来接手的人就不愿意白花这个转让费了,所以我的转让费是收不回来了.
转让和转租那是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