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门市房,和房主签了五年的租期,租金是一年一交为7万元整,必须每年交房费时提前两个月…

过了半年感觉生意还可以,但是房价有点太高,等于这半年白干了(是当初预算的问题)。所以提前半年和房主商量是否明年开始从7万给调整到4万(每年取暖费是我交7仟多元,房主当初定的,他不管取暖费),实际就是从7万7仟多点调到4万7仟多点。经双方协商房东同意将房租调到4万元,所以第二年就按4万交付的房费,并有收条和本人签名日期为证(实际房东是半年一收的,上半年两万、下半年两万),下半年房租刚交两个月左右房东来找我说要第三年还要涨回7万,不同意你干到9月未就搬走把房空出来,给我返后三个月房租1万元(理由是过一个多月该交取暖费,要我交了取暖费,房子倒不出来了)我坚决不同意,房主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我营业的门面上、玻璃上粘帖‘此房出租’还有房主的电话号的四张大纸,9月1日在58同城刊登了出租、出兑说此房从前是个刷车厂,什么都是现成的欢迎考察等内容的出租信息后,给我生意带来极坏影晌,一直到2011.1.1日、在没有任何联息情况下把我还有客户正在刷车的情况下强行锁门、拉电(注﹕我租时房子系毛坯,水电都是我租来后我自已花钱安装的)到1月10日前拉了4次电(因为屋里我安了监控,一方面不让我营业、另一方面他怕给他做的事给录下来,对了其中两次是掐电在墙根掐断的,找电工来接的,每次都接6个多小时,每次都报案了,每次他都看我们没去时掐完就跑、工人不敢管他是房主,我因爱人刚有孕所以去的晚些、他才钻了空)更可气的是1月10房主还给我起诉了、告我违约没提前两个月交房租请求法院解除合同马上搬走,这事还有天理吗?我该怎么办?从来没经历也没见过这事(装修、安上下水、电、地热、洗车没备、各种执照、汽车精品、安全防火、共计30万左右)、我应该怎么办、求助,先谢谢各位了!有证据﹗我知道告他,希望帮我的朋友能拿出条款来说明,比如合同法哪条哪条??请朋友们多看一看,我还有什么没写的?

第1个回答  2011-10-11
1,(合同上写了房东把门市出售给第三方我们的合同依然有效到合同期满为止)
2,转租不能做餐饮

这两条非常有用。

有这两条,你可以放心的继续租用,或者是转租,不用管房东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另外,1,他让你退房,你可以要他无条件赔偿损失,(参照第一条)
2,除了明火餐饮行业,你可以任意收转让费转租给合法的单位或个人,(参照第二条)

什么千万不要和他签。 最讨厌这样的黑房东,他再去骚扰你,你叫他滚,不想赔钱叫律师来。
第2个回答  2011-10-13
不知道你的合同是怎么写的,所有也是不太好说,具体的条款约束也就不清楚,是否对你不利也不清楚。
第3个回答  2011-10-07
到律师事务所资讯
第4个回答  2011-10-13
请律师协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