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您所讲述的情况里,因这个图案是由您委托设计公司来设计的,涉及了一个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您可以参考下面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作品应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所以,您当时如果跟设计公司约定了归属权属于您,那您可以以侵犯您著作权为由对“现在发现有人在不同的类别注册了同样图案的商标”这家公司采取维权措施,如果没有规定,您可以以该公司侵犯了设计公司著作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或者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以上情况是您在有证据证明这个图案确实是您委托设计公司设计完成的作品,比如你们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及图案原件或最初的电子版,找不到这些证据的话,您想要申请撤销该商标有一定困难,因为他人可以说这个图案是由他设计的,甚至可以反过来说是您盗用该作品,建议您尽快在自己所使用的商品类别上注册该商标,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也提醒大家,以后作品创作方面可以去进行版权登记。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都可作为认定作者的证据。
追问我一直在使用这个商标(图案),能不能证明著作权就是属于我的?
追答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