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相关人士进来回答:现在婚后父母出钱为子女买房,并登记其子女 的名字,那房子产权是归登记的人。

1.要是登记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就归两个人所有?
2.假如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两个人买房,只是出部分钱给按揭,其他的钱还是由两个人用婚后共同财产来付清。那这个房子登记的是出钱人的子女的名字,请问这房子是属于登记名字的那人所有,还是两个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1、是
2、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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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1、如果登记为两个人,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归两个所有。
2、房子应属登记人所有,按揭部分属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人给另外一人就还贷部分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8-25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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