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女方婚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和立了遗嘱,女方所有财产死后归其子女继承。婚后男方住在女方家里,双方对房子进行了装修,男方出资十万,女方出资八万,如果女方先去世,男方是否有对房屋的继承权和使用权。
就是说如果没有出资装修的证据就不用归还是吧,出资证据包括哪些
追答哪些证据是有效证据,哪些是无效证据,太复杂了。
不是归还,只是补偿,因为装好后他也居住了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需要归还男方十万的装修费用吗
追答不需要,因为是用于共同生活。
除非有约定。
追问他如果有出资证明要求归还呢?是否应该归还
追答不会支持的。他出资装修是为共同的生活。
追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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