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 彩礼要退吗?懂法律的进

结婚10个月左右 没办理结婚证 感情不合 现在要离婚(算分手吧) 男方按照习俗给的5万彩礼要退还吗?不是说离婚是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吗?怎么个分法? 希望有法律依据回答 谢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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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1

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彩礼是要退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扩展资料: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彩礼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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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1-26
没办证,得退。新婚姻法也要求婚前财产原来是谁的就是谁的(除了已经花掉的之外)。
但是法律也是很有弹性的,法官也一般会同情女方的(就算女方有错)。有关系的话或找个“好”律师那个一下(大家都懂得)。随便找个借口,做个手脚就能让你只还一半!
民事案件本来就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范围,法官只有审判权,不会激化矛盾,只会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法官没有惩恶扬善的权利,属于道德范围内的和与本案无关的事,法官是不管的(很多人会对法官有太多期望)。别以为法官就像包青天那样,千万别幼稚!
如果审理查明你确实收到5万而且没花的话,要是法官依法判案就会判全部返还。
另外提醒你:1要遵守法庭纪律2别迷信律师,自己努力学习相关法律3有疑问要请示发言4仔细审查庭审笔录再签字5核对判决书是真是假6收到判决书时要写签收日期,十五天内不服可上诉7最好是调解8打这种官司很丢人,分手要慎重,祝你们分手不成功!
第3个回答  2011-11-13
彩礼不是共同财产
而且没有结婚证,不是法律上的结婚,只是同居关系
但是已经共同生活,彩礼可以不全部退还
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双方协商
第4个回答  2018-11-06
唉,当今社会,女人配种就是能挣钱,两腿叉开,财原广进啊,人中有人,当心丢掉小命,不退彩礼还想分财产,真是死有余鼓,杀千刀都不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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