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问题。请各位律师帮帮我。

我想问个问题,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我们的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在他那里。他不会给我。他不答应卖房,也拿不出给我补偿的房款。我该怎么办? 法院如果强制执行怎样执行?
有人建议我先去房产局挂失,办个新的房产证,自己拿着,然后去法院起诉他。这个办法能行吗? 我现在手里的证件除了自己的身份证。就只有我们的结婚证了。我该怎么做啊?

第1个回答  2011-11-10
如果你要房,就你拿出补偿款!如果你老公要房,就由他出补偿款!如果都不要,那么就由法院拍卖掉,价款平分!补偿款作为债务,一次性拿不出来,可以分期支付,算上利息。
第2个回答  2011-11-10
这个好办,你起诉离婚就行啦,法院会判决房子的归属,若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当向对方返还部分房款,房产证拿在谁手里都无所谓,关键是法院的判决。郑州李克钰律师,联系方式见用户名。
第3个回答  2011-11-10
可以申请法院评估拍卖。而且起诉的时候不是必须要提供房产证的,让法院要求对方拿出来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1-11-10
你只要拿着身份证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那个房屋的产权信息,然后他们会盖章的,凭这个就能人的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个也能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的,不需要产权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11-11-10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委托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纵横法律网 曾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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