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清洁工,打扫卫生的时候拿了一个包,当时她以为是别人不要的,就拿回家了
但事后失主来找,并调取了监控录象发现就是她拿了包,清洁工归还包的时候,失主说少了钱和一些重要的卡和公章
问题是清洁工说她拿的时候包的拉练全是拉开的,里面没有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失主就一口咬定包是她拿的,东西也是她拿的
这样,清洁工会要负法律责任吗?
清洁工拿包的地方是一个纸箱,那个纸箱她一直当成垃圾箱在负责清洁,也清洁了很多天,当事人也没有提出异议,事后失主说那个纸箱不是垃圾箱,是他放杂物的箱子
失主这样的说法会影响事情的性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