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同签订说的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得。本来我说多给10天的房租就可以了吧,房东非要扣我们一个月的房租。而且还威胁我说他在上海混了十多年,什么什么的。另外房东租住的是群租房,就是隔板房,在上海本身就是违法的吧?如果要告他,去哪里告他,以什么名义告他?
呵呵,挺有道理的。打算等我要搬了就揭发下
一来我耗不起这个经历,再者媒体一定是出了问题才报道的吧。你有可以推荐的媒体资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