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关于私单的问题:我是做装修业务的。有一个客户来我们公司谈过,但是他觉得请装修公司划不来,决定不请装修公司,所以想请我和一个同事帮他做。后来我们做到一半的时候,公司知道我们在帮他做装修,说我们在做私单,要按公司能在他那套房子装修中赚到的钱来扣我们的钱。就是说,假设那个房子在公司做,公司能赚多少钱,就要扣我们多少钱。这样合理么? 私单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呢? 我们这样做并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啊。因为他本来就不打算请公司做,我们做与不做,公司都赚不到他的钱啊。 与其浪费,何不自己利用起来? 所以,我只想知道私单在法律上的定义,想知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算不算做私单。因为公司要扣我们别的单上面的提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