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甘肃省兰州七里河倚能集团所属倚能小厨】酒楼工作,因不太适应北方气候于2012年2月8号提出辞职。同经理以及其助理等商量议定做到当月10号,因发烧原因向公司经理提出做完9号,10号办理离职手续。经与经理商量后,在10号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每月10号发工资,有时候会有延迟3-5天】【本人还有800元左右的工资】
本人并在当天将押金单,(300元)和工作服交还公司,
并向经理以及其助理询问还有没有其他的离职事项要办理吗,公司方说没有了。
当问到工资支付的时候,公司方说:“要等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再发到卡上”。
现在公司13号发了工资,而我去查了几次,卡上依然没有到账。
当查到卡上工资还没有到账,我打了电话给公司询问了助理,她说迟点给答复,可是一等就是一日。16号又拨通了总经理{陈济民}的电话,对方在喂喂喂了几声之后借信号不好把电话给挂了。之后再打就打不通了。换了个号码再打,通了之后对方又说电话没有电,说一会用公司的电话打过来。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见有动静!之后用电话打过去又是说忙音。最后用第三个手机号码打过去,打通之后对方又不耐烦的说手机没电了。又把电话挂掉! 事情的缘由。 由于本人是南方人,现在已经离开甘肃兰州一个月回南方了。离职已经按照公司的流程办通。我们打工人的血汗钱啊、、、、、、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恶意拖欠工资吗?我应该怎么办?
多谢您的建议,我会采用您的办法的。
其次
我有朋友在那公司附近工作,可否能让别人代理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