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究生怎么人才引进落户,具体步骤怎么样?

如题所述

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属于《留学回国人口落户》,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

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申报受理表(公安部门提供)

(2)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

(3)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使领馆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下列选择合适的一项证明

(a)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

(b)落户地址为配偶或亲友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亲友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c)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注意: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无需提供12个月的社保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详情可见这个网站http://hzxc.zjzwfw.gov.cn/art/2018/4/10/art_49563_970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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