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书交了有三个月了,期间领导有找我谈话,当时说不走.请问现在能走吗?

我是三个月前交的辞职书,期间人事经理有找我谈。是用QQ谈的。谈了当时就没走。请问我现在如果要走的话,还需要重新交辞职书吗?还需要再等一个月吗?
求详细一点解说、谢谢。我现在主要是1天都不愿意多呆。在线坐等。公司还有不按时发放工资,保险也拖了将近半年。这个可以作为理由不?有什么依据?

有没有人啊。。。。。我一直加悬赏。。咋没人帮个忙?

第1个回答  2015-06-14

  你等的就是我来解答,公司是咋个不按时发放工资?你没有细说。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公司半年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属实,你就可以随时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否则,你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5-06-10
你签合同了吗?如果没有签合同你跟领导说明一下你违约在先,工资结了我就走,再跟领导说明一下。应该还是需要提交辞职信的。望采纳,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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