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委托人应履行什么义务?里面有定期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吗?

如题所述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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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委托人,仅是委托代理记账,单位会计工作仍由单位领导人负责。

定期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是“征收管理法”所规定的: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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