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5-18
你好!
当然有限制。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8
没有的,反正你不经过连续七天的学习并且通过考试,就不能拿回驾驶证而已了。
第3个回答 2013-05-18
在一个记分周期(一般指一年)内扣满一次12分需要重新考理论!
再一次被扣满12分,需要考理论和道路!建议你到交警队咨询一下,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的。按规定必须处罚后15日之内去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