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公司谈妥,试用期3500,正式工4500. 但签三方协议上第一年税前收入是写3500,公司回答说这是试用期的工资。但是也没有注定说是试用期工资。 提问1.三方协议上的第一年收入应该写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后的工资? 提问2.加入在7月份正式签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正式工是3500,我可以用与之前不符来违约吗?这样我要付违约金吗? 因为口头约定是正式4500,可是三方上给人的感觉是正式3500,我这样算不算被骗? 我现在要怎么办?
怎么会儿三方协议的啊?合同就是劳动方与雇佣方签的吧
几个问题你要注意:
1 试用期是不能超1年的,所以用第一年合同来说是试用期是不对的
2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80%, 所以试用期应该是4500*0.8 = 3600 以上
3 合同中没有说有试用期,就认为是没有试用期,所以会把你的工资作为合同工资的
你可以要求对方在合同上注明,试用期的规定,正式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分别是多少。口头上的不算数的,你应该让对方在合同上明确下来的。
还有,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工作,又怕违约的话,大不了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对方不能向你要违约金或是扣工资之类的
以下是从网上找的劳动法的内容
你好,谢谢回答。
试用期是6个月,合约是3年,但这都是口头上约定的,现在都还没有签合同,因为我还没有正式毕业。
那假如确实到了合同和三方协议工资不符的那一步,我可以先签合同在提出辞职,这样就不用支付三方上协定的违约金了吧?
你毕业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还要看合同的内容。
追问是的,现在就在考虑这个问题,假如合同和当时说的一样当然好。但要是合同和口头保证的不一样和三方上写的一样,可以以此作为理由不签合同走人吗?那这样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追答前面已经答复你口说无凭,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协议你可以诉讼对方,可以拒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协议,你不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否则你要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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