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
1、我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让主人公情窦初开的初中女同学,实际上我真有一个初中女同学是我第一次爱的人,只不过没和她谈过。我怕我这个女同学看了我的小说之后认出来这是以她为原型塑造的,也怕我其他同学看出来。
2、我的小说里大段大段地引用了我和一些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有改动),如果不涉及到具体的人事物,是不是就不算侵犯隐私?
3、我的小说里一些内容是根据我的一些同学最近几年来在人人网、QQ空间、微信朋友圈发的状态改编的,虽然我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他们早忘了,但还是担心有一天被翻出来。
4、我把我过去追女生的一些经历也改编进了小说,为了不被人一眼看出来,我塑造一个人物融入好几个原型,但还是怕大家一看到这个情节就问这是不是你和XXX干过的事。
5、过去一些朋友说过的话也被我当做素材,如果他能证明我的小说里哪句话是他说过的,还是有原创性的、涉及具体的人事物的,他会不会拿这个说事?
6、百度上说很多作家也承认其作品中有来源于现实的成分,只是与现实保持一定距离。贾平凹说自己选的素材必须是真实生活中长出的东西,而不是道听途说或者在房间里编造,还说自己作品中每个人物都有原型,没有原型就写不出。海明威说他会把真实生活中的人加工得面目全非。马尔克斯建议年轻作家写自己的事,因为写别人的事很容易被看出来。我就是在写自传体小说,但是不确定自己与现实保持的距离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