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殴打老人事件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7月29日中午,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白鹤乡年迈将近九十岁老人与女儿在路上讨论主屋被人抢事件,对方亲戚是30岁男的在旁边听到就上前欧打年迈老人,老人被打全身都是血,头部严重受伤,女人上前阻止,却被他的另外两个人亲戚抢行抓住,造成年迈老受伤严重趟进医院已报案。官坂派出所做事不理,没有去抓获殴打者。

殴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案例:

自己丢失了钱财,怀疑被拾荒的老人捡,女教师打伤老人。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王某某是孙庙乡某小学的代课教师,被害人赵某某(1955年12月12日出生)丈夫去世后带着未成年的女儿住在小学旁的安置点敬老院,系农村低保户,平时常以拾废品补贴家用。王某某认为自己在2014年9月不慎当垃圾丢掉的旧裤子中装的6000多元被赵某某捡到,在学校门口叫骂,曾与赵某某发生过争吵。

2015年1月27日上午10时许,王某某为此事又来到赵某某家门前,双方发生争吵并相互厮打。赵某某摔倒在地,王某某跪在赵某某的胸腹部,用手击打赵某某面部,后双方被人拉开。2015年4月9日,经安徽朝阳司法鉴定所鉴定:赵某某遭受他人钝性外力作用,致面部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7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某与被害人赵某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4万元,得到赵某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因琐事,无端怀疑他人,并采取过激手段处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但王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经所居住的社区调查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其辩护人建议判处非监禁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网-怀疑他人偷东西,女教师打伤老人被判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8
1、殴打致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
2、辱骂过分且在公众场所,造成很坏影晌的也构成犯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30

    如果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如果派出所不能立案,可以向公安局警务督察处举报。

第3个回答  2013-07-30
鉴定为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了!
第4个回答  2013-07-30
当时报警了吧!出院后去做伤残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就要负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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