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面有两个人名,但是对方只起诉了一方,可以吗?

因为当初在维修车时还有部分钱没有还给维修厂,因此当时写了一个条,维修厂写的是借款条,因为当时很匆忙的签了名字走了,当时我只是以一个证明人的身份写上了我的名字,另一个人也写了名字(跟我合伙修车的人),但是我的名字正好写在了欠款人的上面,另一个人写在了我名字上面,对方在7月份起诉的时候就只起诉了我一个人!!!我能说我很怨吗?明明是另一个人借的钱,为什么他只起诉我我就要还这笔钱,而且他借条上面的钱数也不对!

第1个回答  2013-08-11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具体份额的,可以的,如果是两个人的借款,一个人偿还后可以向另外一个追偿。追问

也就是是对方只要有这个借条,你就必须还钱,打官司你也是不会有胜算,法庭上只认借据,不管你是不是因为维修才有的这个借条!!那如果借条上面写的还款日期只写的几月几日的话有诉讼时效性吗?

追答

还款日期不写年的,属于约定不明。可以随时主张。但最常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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