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结婚后户口迁入男方家,还可以再迁回娘家吗?

没有拆迁分房和家产等事件,只是普通的迁回 。因为孩子已经落户在男方,男方的户口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管辖范围,现在我想把我一个人户口迁移回娘家可以吗?
我原来的原籍在湖南省怀化市 ,户口迁移回去除了接收证明以外,我在男方的户口迁回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

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迁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

2、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9-01

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迁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

2、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一般是不可以 的,迁户口有几种,比如夫妻双方投靠。未成年投靠父母。显然你那种都不属于。如果你在老家的房产证有你的名字的话。你可以试试。需要当地出示接受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领取迁移表格。然后把这里办妥之后到上级单位领取落户证明寄到你丈夫当地派出所办理下户手续,再回来这边办理上户的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30
符合条件就可以。
结婚后女方要不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可以迁。结婚并不一定要迁户口。结婚后,男女双方既可以把户口牵到一起,也可以分开。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结婚女方户口怎么办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双方不仅生活在一起还要在法律上成为一家人。大多数情况是女方户口有所变动。结婚女方户口怎么办结婚后女方到男方家中生活的,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男女双方和结婚证,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民警那里办理。一般是先注销女方在娘家的户口,登记到男方的户口簿上即可。需要花费一定费用,具体看当地的物价部门的规定。离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出吗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第4个回答  2013-08-10
可以吧,这需要去派出所问问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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