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这个没有明文规定,是从法律条文及法理中推导出来的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由此可见,对于宅基地,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不同于一般用益权,该权利的取得和享有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追问那么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转让,是大家通过分析法律,理解并基本认可的,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吗?也就是没有哪条法律明确列出是吗?
追答是的。在民事领域,遵循法无明文规定即为自由的原则,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合法的;但是在公权领域,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只有法律规定职能部门能做什么,他们才能做什么,否则就是违法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