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了,学校也盖章了。但三方补充协议只有我和企业的签名和盖章,学校作为丙方不肯盖章,但补充协议第十条(协议有效及实施前提)说明:本补充协议条款为三方就业协议的一部分,与三方就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请问该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那请问在这种情况,补充协议是不是不能生效?
追答我不知道你们又补充了什么?正式入职时才签订劳动合同。三方不是合同
追问补充协议主要是关于违约情况和违约金,关于实习和培训期的。所以如果补充协议没有效力的话,是不是不用承担违约金?
追答那你们签了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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