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中作伪证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行政诉讼中作伪证属于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法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主要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及司法拘留。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在1000元以下,拘留的天数应在15日以下。严重妨害行政诉讼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一般会给你警告、严重的罚款拘留,情节非常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追问

行政诉讼法里那一条的规定,谢谢

追答

这是妨碍司法法院可采取的措施!具体哪一条忘了!要去翻法条才知道!手机回答的,不好找法条!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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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28
无论刑事,行政还是民事诉讼,只要作伪证情节严重的,都会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情节是否严重,能否定罪,关键在于他所作的伪证,导致了多大的恶劣影响(或者将会照成多大的损害后果),以及他的主观恶意等具体情况。

最起码是要被训诫的,够上刑事责任的,会被判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2-12-28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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