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

请问我10年8月进入这家公司上班(销售人员),12年9月公司销售部以回款不利口头将我开除,让我回家等通知。总公司人事部不知情。从10月份就开始停我工资及社保还有销售提成。直到现在离职也没办下来,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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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5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主张公司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法律依据 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87 47条的规定。追问

离职没有办下来,这期间不应该支付我工资嘛?

追答

必须给您 协商不成 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1-15
你几乎找不到证据证明你被开除的,不知总公司是否有证据证明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你……劳动合同如果尚不解除,但是无法证明你上班了,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维权太晚,请找当地律师
第3个回答  2013-01-15
一、先协商,不成到当地人保局投诉。
二、劳动法规定得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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