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徐州市铜山县,我家有五口人的耕地,在1997年左右我家把其中三个人的户口迁离了原居住地(户口在口袋暂放)。但其中二个人离开了原居住地一年半,在这期间村里(大队队长、村支部书记...)就把我们家的耕地给私自收缴,承包给了我们村里人。待二人(我、爸爸、妈妈)回到原住地时,已经1999年12月份了,从那时开始就一直在张罗把户口给再次落户原住地,大队、乡里都给予阻挠。终于户口落成是在2001年。我们现在得把属于我们的耕地(耕地是有规定的:十二年一个轮回,就是说说在这十二年里,家里的人员有变动,无变动这个耕地政府也不好干预,私自承包的。)要回来,大队队长、村支部书记说这个都给人家种了,怎么要回来,你们地已经不属于你们了,上千个周折,终于在2010年年底把五个人的耕地差不多要的齐全(还有两亩地没要回来,种我们田的农户,死赖着不给)在这十年里他们霸占了我们的耕地,这期间他们肯定要缴公粮(那时候还是要缴公粮的),显然政府有他们的缴公粮记录,我们没有。现在乡里有耕地补贴(一人一百),是应该按照户口和耕地所属人数来补贴的。我们家才补贴了两个人的钱。到乡里也找人问了,说:这缴公粮记录不是你们缴的,就没有你们的补贴。您说这个合理吗?世道啊,农村是多么的黑暗。
请问应该找哪个部门才能给予我们这样的弱势农民帮助呢?诚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