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证过了没过户,有风险吗?

2年前买的二手房。款已付清,公证过了,有中介。没过户,两证和公证书都在我这里,我想等5年后再过户,请问有没有对我不利的地方?还有就是国5条,会对以后过户有影响吗?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28
1、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延期过户主要的风险就是有可能合同被判无效,这个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实践中是有真实案例的。
2、交易风险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证书是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只要房屋没有办理过户,在过户之前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在双方等待过户的期限内,卖方可以将房屋再次出售、抵押,也存在由于卖方自身原因,比如涉及债务纠纷诉讼时,被第三人通过法院查封等可能性。
而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转售或者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冻结,这个时候买方的利益将无法保证。此外,国家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变动频繁。
一旦双方在约定过户之前的时间内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方针,造成房屋交易成本增加,则会引发双方的纠纷,给正常交易带来影响。
3、房屋毁损风险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过程中,房屋每天都存在可能被毁损的风险,一旦发生房屋毁损或者失去居住价值等问题,买卖双方谁来承担责任就很难界定了。
4、过户风险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过户,就会增加过户风险,毕竟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过户,即使具有房本,产权单位也有权对于房产交易和上市进行限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7-22
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
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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