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立马走人吗?但是手上一些工作没有做完,公司要求我办理交接时候把工作全部完成才行,而且办理交接做的工作这几天没有工资!!我有义务把工作完成么?不完成会扣我工资么?
我在合同到期的前3天家里有事请了假,后因家里的事不能再去上班,但是人事通知我让我回公司办理交接,还让我把以前的工作做完,这些做完可能需要两三天时间,但是是没有工资的
没有拿到钱,让我半交接之后才发工资,合同到期前两天我请假了,家里有事就不想续约了
追答那如果你不做那些事直接问他要钱会给吗 反正合同到期了问要钱是应该的。
追问她说是等我办理完交接再给工资
追答🙁
没办法了😔
是我不续约的,我不知道办理交接时我前面没有做完的工作我是否有义务做完,还是没有工资的那种,因为如果做完,可能需要两到3天
追答没有义务,已经不是他们公司人,没有劳务费,也就是说法理上你和那家公司已经没有关系,可以不做,如果他们扣你工资,去劳动仲裁,另外拿N+1遣散费
追问但是按领导说交接就是把手上的记录写完,弄丢的记录补完,八月未完成的工作做完,这么说我就是没有义务做了?就怕她们说这些都弄完才算交接完
追答如果你提前一个月提出的离职,不用管它。你需要做的事保留你有提前一个月给他辞职申请的证明。无论他同不同意,法理上你可以走了。有这个证据劳动仲裁必赢。工作交接没完成是人事没把工作做好,不给工资你就跟他说不会闹,只是直接走劳动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