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09-18
1、责任划分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该当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所以你的责任较大一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遇情况判断操作失误也可以上升责任,这一条款一般都是照顾另一方而用的,所以这个事故如果划分同等责任,是比较客观的,否则,电动车一方的责任较大。
2、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国家标准》(应该是这个名称,记不大准确了)的规定,只要车辆外型、尺寸、最大设计时速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应按机动车分类。现在市面的上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全部是机动车,电动三轮车更不用说了。但由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没完善,对于电动自行车一般还是按非机动车处理。
第3个回答 2012-12-01
哥们 你倒霉了...
按照新交规. 即使你没错,只要机动车和 非机动车 出事故. 机动车都要赔偿!!!
新交规73条还是76条(记不清了) ,大意就是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机动车要赔偿, 有机动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即交强险进行赔付) ,金额超过保险的赔付额度, 多余的赔偿金就需要机动车自己出了. 超出的赔偿金额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机动车全责,那么机动车全赔. 非机动车(即行人等)全责,则机动车赔偿不超过10% .
(这个新交规本来是 好意, 保护弱者... 结果实际执行起来就变了味道...导致电动车,行人可以放心大胆的随意乱窜. 就算电动车,自行人行人等 撞了机动车...也不用赔偿...反过来机动车还要进行赔偿...变相促进了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另外 国家还有一个规定 :
电动车在40公斤以下,速度不超过20码 算作非机动车 ; 超过的算作机动车,需要上牌和驾照.
也就是说 你可以要求检查对方的电动车, 如果超过上面的条件,那么就算作机动车. 事故就是按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机动车间的事故处理,是谁全责就谁赔付. 如果是1主责1次责, 那么就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