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子,婚后才办的男女双方房产证,由夫妻共同续还贷,是否视为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无论是谁续款,还是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
如果写的两个人,那么无论如何都是共同的财产,
如果写的一个人,那么悲剧了!写的谁就是谁的。

毕竟现在很少有人在婚前做财产公证。

当然,如果你们做过财产公正,法律上来说,会有专门人员来预算你们的收入、支出以及续款信息,这样多半会被判共同财产。

这年头结婚不容易。包小三也没鸟用。
楼主我还是那句话提醒你。
男人!女人!一辈子,只有原配能对你最好!~追问

首付款是否不属于共同财产?从夫妻续还贷时间算起以后的才算共有?

追答

首付款也要看是否是一个人承担的所有首付。也就是说。一块大饼。

我出了首付【三分之一的面】
其他一起平均出!也就是剩余的三分之二

那么法律是公平的。
首先你收回你这三分之一的面。然后剩下的一人一半。这样你看懂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06
以下情况不属于共有或不完全共有:
1、有明确文字、协议等证明房款提供人为男方父母单独支付或借款的。
2、购房合同仅有未婚夫一人名字,无共有人,且购房合同签署时间在结婚证领证时间前的。
3、房产证办理时添加共有人份额分配约定不详的。追问

也就是说必须由男方向父母打个借条,说明首付款是找父母借的,就不属于共有,对吗?

追答

如果你直接告诉我你了解这些问题的目的估计会更容易帮到你,只要不违背传统道德准则。
在个人从业经验中往往更担心此类问题的应该是夫或妻其中一方的家长,她们担心的原因是害怕不坚定的情感一旦遭遇到挫折或矛盾后,或在双方婚后才发现相互间严重阻碍婚姻幸福的巨大价值观、人生观迥异。当分道扬镳不可避免之时,曾经付出最多的一方可能承担的巨大经济利益损失,毕竟,上两代人中至少敢玩儿闪婚的不多。而稳妥并应该走的某些法律途径,诸如婚前公正等行为又往往极易带来另一方全体家人的伤害,伤害的手段是巨大的三个字:“不信任”

你追问的问题其实很好解释,某些前期造成的问题也并非不能后期悄悄弥补,而由于从事行业中相关职业操守的一些原因,请告诉我你是否是上诉原因?或者其它?据情况个人将回复你准确的建议或其它。

参考资料:从业经验

第2个回答  2012-12-06
房产证写有你名字就可以。追问

你意思是算共同财产啦,那父母的首付款呢?

第3个回答  2012-12-06
谁付的钱就是谁的房子,房产名字无效追问

关键是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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