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三年,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男方拒不见面,屡次向法院起诉,院方都以找不人为由不已处理,我要求法院公告送达,但是法院要求出示失踪证明,但是男方是有意躲避并没有失踪,根本就没有办法开取失踪证明,我也没有办法找到被告,请问如此情况应该怎么办?
没有单位,是农村家庭,也去过他家找,家里人说他们也联系不上。我可不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法院执行?申请的话会不会很麻烦?需要那些程序呢?
追答估计比较难,现在有些恶意诉讼的,就是勾结法院的人,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实现离婚,法院怕负责任。你也可以直接找他的居民小组,看能不能调解,可能需要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