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已经去世,还能不能把其配偶的名字加上去

如果可以的话,任何办理,大概多少费用?

如果只再加上配偶的名字,共有人得必须全部到场,也就是说另一老人要么没去世,要么做继承,不然是没法办理的。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其配偶 子女(包括亲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房手续时,这些人的名子都要有的,共同所有;

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可到公证部门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是免税收的。原来是共有财产,但一方老人去世,去世方的财产就是继承人共有了;

扩展资料: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其配偶 子女(包括亲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房手续时,这些人的名子都要有的,共同所有,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可到公证部门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是免税收的。追问

但是现在还不想办理继承手续,只是想让配偶也成为产权人

追答

我知道了,你是想让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少得到继承分额。加名是得有原房产所有人到场的,不然没法办理的。

追问

不是这个意思。房屋本来就是产权人和其配偶的共有财产。

追答

原来是共有财产,但一方老人去世,去世方的财产就是继承人共有了,如果只再加上配偶的名字,共有人得必须全部到场,也就是说另一老人要么没去世,要么做继承,不然是没法办理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27
您好,百度行家为您解答,不知道该资产详细情况如何,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继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其配偶 子女(包括亲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房手续时,这些人的名子都要有的,共同所有,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可到公证部门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是免税收的。

  原来是共有财产,但一方老人去世,去世方的财产就是继承人共有了,如果只再加上配偶的名字,共有人得必须全部到场,也就是说另一老人要么没去世,要么做继承,不然是没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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