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小孩在家门口逗狗。当事人言语相劝阻止无效。小孩还继续无理取闹。两人发生口角。小孩给大人一拳打在面部颧骨上。造成当事人头晕。经医院检查无异常。现已住院观察。小孩自称被狗咬到。要求去医院打针。事情发生时大人已报警。做为当事人成年人应该怎么办?
14岁孩子还有一帮同伙,他们可以证明当时事件么?可以作为人证么?
追答可以作为证人,但询问时须有监护人在场。
追问对成年人不利的言语也可以作为证人么?
追答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证,证据力就相对弱。
追问谢谢你的回答,非常感谢。现在又出现新的局面了,未成年人家里找了警察的人,孩子认定为未满14周岁,并且未成年人的同伙说当事人打了孩子,在钱的方面调解未成功,孩子家长要求当事人赔偿1000元,当事人就医一共花销1300元不算误工费和营养费。警察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当事人应该接受警察的处罚么?当事人应当怎么做?
追答如果警察对当事人处罚,你可以申请复议。
可以对小孩的监护人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