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恋爱期间有了孩子,原本要把孩子做掉,但是女方的身体不好又有心脏病做掉孩子对生命有危险~女方隐瞒了男方把孩子生下。女方在昏迷一个礼拜后清醒。当男方和女方分手3个月后,女方告诉男方这件事情。男方决定放弃了对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和探视权。请问这个男人以后还能去看孩子吗?还有就是男方的父母有权利把这3权夺回去吗?由他们抚养(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都还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