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九类:
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那这样合同一发生纠纷,不就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了。协议管辖还有什么用?
最好口述,复制粘贴法条说不清。谢谢。
我纠结的是:合同有约定(与合同有密切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管辖的条款。当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使用约定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特殊管辖有一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是约定了就按约定,没约定按特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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