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单位变相裁人,给我下了调岗人事变动通知书,我拒绝签字调岗,现在单位已经不让我去原岗位工作,并且把我的指纹从打卡机中删除,说我要么接受调岗去新岗位考勤,要么自己主动离职,请问我可以以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吗?或者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目前就遇到这种情况还在打官司,一审不支持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及地点是这样签的(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重庆xxx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工作包括薪开店的前期筹备工作′岗位xX,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并接受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个人工作能力所调整的工作地点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