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上班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不想去了

我是应届毕业生,首先承认自己的错误,没有做好了解公司的一切工作,上了一天班发现工作不是我想要的,不想去了。今天签了劳动合同,交了健康证明,社保回执,证件复印件,照片,公司发了伙食补贴(公司有自己的食堂,发的是充有钱的卡),明天不想去了,怎么办啊?谁能帮帮我?谢谢了!

1、《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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