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吗,要提前写好吗

如题所述

需要。
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首先,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协商达成的处理意见。
其次,双方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再次,婚姻登记离婚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均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温馨提示: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如果存在漏洞,很有可能会对双方今后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好有专业的律师予以指导,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9
双方同意离婚的,必须二人商量好,孩子怎么抚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写好送公证处公正,再拿公正过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收缴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如果今后孩子抚养费一方不履行义务,就可以拿这个公正过的协议书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没有小孩子的自己分了共同财产不要离婚协议照样可以去民政局离婚!
如果是一方要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05
民政局不会提供离婚协议书,因为每个人离婚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等,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必须夫妻双方提前写好签字。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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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8-24
是的,需要提前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
第4个回答  2017-06-19
需要,必须要写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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