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信”怎么办

我朋友在一个酒店打工,那酒店动不动就扣工资罚钱的。所以就辞职。可用人单位不批准怎么办?已经干半个月了,会不会发半个月的工资?还有交的押金费。他不批准的话就算是自动离职,这样会不会不发工资了?请帮忙回答一下。法盲就不用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08-29
如果酒店没有与你朋友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朋友随时都可以辞职,不需要酒店批准,而且拖欠的工资酒店应该分文不少的发给你朋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3-08-29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时不准收取劳动者的“押金”,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 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批准。就算自动辞职,工资也应发的。
第3个回答  2021-11-05

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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