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为3年,3年内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一旦过期,再上诉诉讼法院,法院可能会不审理此案件。
平常借贷基本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如果是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期是3年,有效期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若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期也是3年,但是是从双方欠款关系成立时开始计算。
如果出借人没有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内,进行主张权利或者进行起诉,等到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再次起诉至法院,借款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可能导致出借人的诉求将不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实是催讨,付息,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是都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才能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的日期算起,如果没有超过两年,那么欠条就没有失去诉讼时效,上诉诉讼是可以胜诉的。即使是过了诉讼时效,虽然欠条的胜诉权利已失去,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欠款方还钱给借贷人,借贷人依然是可以接受的,有帐抵扣依然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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