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进入公司,6月29日以我未及时完成工作为由将我辞退,这工作是应该我做的,但因移交的人是大肚子迟迟不肯放手,以至于6月28日才完成。口头协议试用期一月2200元,试用期后2500元。我应该怎么维权?
没有厂服,也没有工作证,现金账上有我的签名工资7月1日发给我。
今天已经全部移交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工资清单及部份工资款及其他的工作已全部移交。
希望能够明确的回答,不要太笼统。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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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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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点证据都没有,什么都没有留底。怎么办?如何取证?
追答银行都有记录的,到时候去银行调出来就行
追问说了工资今天给我,我应该如何取证?发的应该是现金,工作时间是9小时。迟到5次随老板娘扣。还不知道会扣我多少?去哪里可以咨询,我这种情况胜算有多大?
我去过银行汇款,公司开通网上银行也用我的身份证登记的,但我都没有留底,怎么办?我是一点证据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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