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肩膀上两个vv是士官级别,为上等兵军衔。
上等兵是军队里的军衔,属于士兵的一级,高于列兵。2010年7月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任命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扩展资料:
17世纪初,德国将上等兵作为军衔的一级,设置于连队,授予有经验而可靠的士兵,赋予他们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等任务;班长缺勤时,可代理班长工作。1716年,彼得一世将上等兵的军衔引进俄国,陆军条令规定,在步兵、骑兵、工兵中设置,授予屡建战功或长期服役无瑕的士兵。
清末,军衔制引入中国后,命名最高的一级士兵军衔为“正兵”。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在《陆军官佐士兵阶级表》中,将其命名为上等兵。之后被历届政府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军衔制,均设有上等兵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