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前男友分手半年左右了,期间不断的给我打电话,拉黑之后换别人的手机号给我打,我明确要求过对方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不要再联系我。可是他不听,还是继续打。前段时间又向我索要分手之前给我买东西花的钱。还有他妈妈给我的两千块钱见面礼,分手之后他来找过我一次给我买了一件衣服。说是圣诞礼物。他看见我态度好转又开始不断地打电话。我烦了之后就开始跟我索要那些钱。请问那些钱我应该还给他么?他对我长达几个月的骚扰是否构成骚扰罪名。如果构成的话我需要保留哪些作为证据呢?
分了之后我以为他真的改了那些臭毛病。所以就尝试着原谅他。那件衣服属于赠予么。我查了婚姻法,说赠予行为的话他是没权利要回去的。
追答婚姻法的基础是你们已经结婚了 问题是 你们结婚了吗?如果没有 那谈不上赠与 但确实那男的有些小气~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他一个劲的骚扰我,把我弄的很烦。跟他讲道理又讲不明白。我希望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彻底解决这件事情。
追答嗯可以的 报警先 通过警察给他警告 备下案就行了 他这么精打细算 不会算不出警察介入的后果的
追问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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