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以统一安排为由将我辞退,我在单位工作已五年半了,没有合同,劳保和福利,06年找领导谈领导口头答应给补交养老保险,但一直没落实,另外我考上了一所大学成教学院脱产斑,领导以前答应给交学费的,我在被辞退之时和领导说起这些承诺,他是这样答复的:养老保险给交三年的,学费给出一年的,然后说这个钱现在给不了,让我等,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我能否通过打官司讨要,讨要此钱对我向劳动仲裁法庭提出劳动仲裁有没有影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