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了九个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已离职一个月,但公司并未给我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工作期间每个月只有三天休息,法定节假日也没有休息和补贴。之前为了办理落户,我把合同放在了一家代理公司,自己交保险。这种情况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们给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吗?

第1个回答  2013-07-02
可以要最后那个月工资的;另外,因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外加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追问

可是我的劳动合同在别的代理公司没有影响吗?

追答

有影响的,不知道你那个劳动合同是和哪个公司的合同。如是现在公司的则没有双倍工资了,但是还是可以要拖欠的工资。如是和别的公司的合同,则你同时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是存在重大过错的,公司可以辞退你,不必支付你经济赔偿金。不过欠你的一个月工资依然应当给你。

追问

那个合同是在这家公司之前就签了(去年的七月),当时是刚毕业为了办理落户,是熟人的公司,但是并不在那里工作,每月的保险也是自己交钱。

追答

有证据证明的话就问题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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